中专学校,技工学校,五年制大专,石家庄职高学校排名_河北中专职高学校网

快速报名

你的个人信息我们会为你严格保密

姓名:
电话:
微信:
学历:
学校:
最新文章
· 石家庄教联高级职业中学... 12-22
· 花都学校成功承办河北省... 12-20
· 城市轨道交通运输与管理... 12-19
· 汽车技术应用与维修专业 12-19
· 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工... 12-19
·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专... 12-19
· 电子商务专业 12-19
· 河北万通技工学校202... 12-19
精彩图文
河北万通技工学校
石家庄太行科技中
河北现代信息工程
初中毕业生不想学
河北工程职业技工
石家庄新华电脑学
教育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新闻
唐县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投诉举报流程
发表时间:【2024-4-15 11:12:54】 浏览次数:515次
石家庄中专招生、石家庄中专学校、石家庄技工学校、栾城技校招生、正定中专招生、藁城中专招生
报名电话:19031215565
为加强我县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维护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如下投诉举报制度:
一、投诉举报理由
学校对于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可视其情节和态度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学生对学校做出的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二、投诉受理程序
学生对学校做出的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按照以下程序提出申诉:
1.学生提出申诉,首先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学校有关部门在收到学生提出申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查决定,并通知学生本人及监护人。
2.学生对学校做出的申诉复查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县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3.县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诉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并答复。
三、投诉举报方式
1.学生可口头、电话、书面、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学校提出,学校应当做好书面记录。
2.学生对学校做出的申诉复查决定不服,向县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的,应当提供学校做出的申诉复查决定书面资料。
四、善后处理
1.对学生的处分撤销后,学校应当将原处分决定和有关资料从学生个人学籍档案中移出。
2.对于不属于投诉范围的事项,学校应及时告知投诉人,并妥当处理。




唐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4月12日


石家庄中专招生、石家庄中专学校、石家庄技工学校、栾城技校招生、正定中专招生、藁城中专招生
报名电话:19031215565
上一条:石家庄市2024年中考艺术联考公告
下一条: 辛集市委教育工委举行主题观影活动
关闭窗口】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