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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建筑类、财经类对口专业考试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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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12-23 15:38:54】 浏览次数:147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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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中专招生、石家庄中专学校、石家庄技工学校、栾城技校招生、正定中专招生、藁城中专招生
报名电话:19031215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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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口招生考试分对口文化考试和对口专业考试两部分,满分750分。对口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满分120分,与高考同期进行。对口专业考试分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考试,专业理论满分240分,专业技能满分150分,专业理论考试与专业技能考试均同期进行。
建筑类、财经类
对口专业考试安排如下
缴费时间及办法
考生须于2022年1月11日至1月16日通过微信缴费,具体缴费方式如下:在微信中向下滑动,在“小程序”界面中搜索“农行微缴费”,右上角位置图标选择“邢台市”,在“更多”窗口中选择“民生服务”中的“考试报名费”,然后选择“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考试费”,输入缴费号和姓名(或者名称),即可缴费。标准为建筑类每生200元,财经类每生130元,个人缴费号为14位考生号,缴费咨询电话:0319-2272042。请考生务必注意: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考试;缴费后没有参加专业考试的,不退费。
如考生所在学校为考生统一办理缴费手续,请于2022年1月6日前将包含有学校名称、缴费总额对应的所有考生信息(专业考试类别、考生号、姓名、缴费金额)的EXCEL表格发送至709402515@qq.com。邮件的主题为“2022年**类对口专业考试**学校缴费信息”,并请务必在邮件中注明缴费学校名称、缴费总人数、缴费总金额、联系电话(固话和手机)、联系人等,集体缴费号于2022年1月10日在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xpc.edu.cn/)公布,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319-2271766)或通过QQ(709402515)联系,缴费方法及时间与个人缴费一致。
考试时间安排
(1)专业理论考试时间
建筑类:2022年3月5日上午。
财经类:2022年3月6日上午。
(2)专业技能考试时间
建筑类:2022年3月5日下午、3月6日全天(如有特殊情况技能考试时间顺延)。
财经类:2022年3月6日下午。
(3)准考证打印时间
所有已缴费考生于2022年3月1日至3月5日登录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xpc.edu.cn/)点击“准考证打印”栏目,打印准考证、考生须知。
考试地点
(1)建筑类
所有考生在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参加考试。
(2)财经类
①邢台、保定、邯郸、定州等市考生在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参加考试。
②石家庄、辛集、廊坊、衡水等市考生在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参加考试。
③唐山、承德、沧州、张家口、秦皇岛等市考生在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参加考试。
考点地址及乘车路线
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邢台市信都区泉南西大街473号,在邢台市内乘4路、12路、19路公共汽车到河北科工大站下车即到。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石家庄火车站西广场乘坐15路公交车到西王小区站下车即到;石家庄北站乘坐38路公交车到西王站下车,西行50米到长兴街,北行300米即到;乘坐地铁1号线到西王站D出入口,出站后沿长兴街北行300米即到)。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南戴河)戴河大街6号(秦皇岛火车站乘34路公交车至海滨汽车站,转乘22路公交车到外经贸学院下车即到;北戴河火车站乘22路公交车到外经贸学院下车即到)。
联系电话
(1)建筑类
0319-2273053、2273675、2271766
(2)财经类
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考点
0319-2273053、2273675、2271766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考点
0311-68092994、85333630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考点
0335-5926130
成绩查询
考生于2022年3月14日至3月16日登录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xpc.edu.cn/)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于2022年3月17日前向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注意事项
(1)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及承办高校要求的疫情防控所需材料,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专业理论考试时,请自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小刀、尺子等文具。其中,财经类考生参加专业技能考试还需自备:红色、黑色签字笔,空白名章,印台;建筑类考生还需自带三角板。2022年财经类考点设置有部分调整,请考生仔细阅读该类专业考试安排。
(2)考生要遵守考场规则。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参加考试,不要佩戴金属饰品,按要求接受安全检查。考生参加专业技能考试时,不允许穿校服或有所在学校标识的服装,不得佩戴校徽。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3)考生按公布的时间及方式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在承办高校规定时间内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4)经审核通过的残疾考生,如需在对口专业考试期间享受合理便利,须在考试前10个工作日向承办高校提出申请,同时提供《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告知书》和残疾人证等有关证明材料。高校在保证正常组考的前提下,为考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便利,具体便利措施以高校答复为准。
(5)疫情防控须知。考生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遵守各考点院校的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参加对口专业考试的考生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天进行体温测量,并如实填写《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见附1),由相关责任人签字(在校生由班主任签字,非在校生由家长签字),非在校生也可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见附2),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连续上报考前14天体温。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考生,应立即向承办高校报告,按规定及时就医。参加考试时考生凭《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或打印的彩色“河北健康码”(含“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及14天健康记录等承办高校要求的疫情防控所需材料参加考试。承办高校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在本校网站公布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考前要及时登录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网站查看并严格遵守,以免影响考试。
(6)有关专业考试的未尽事宜,考生可直接与承办高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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